活動詳情及申請細則
行程安排
建議出團曰期
參考資料
報名指引
報名表格
聯絡資料
參團注意事項

 

 

報名指引

 

  (一) 參加資格

 


  • 香港各官立、資助(包括特殊學校)、按位津貼及直接資助計劃學校的中學生和校內教師(包括校長)。

  • 學校可鼓勵以往未曾參加內地交流計劃的學生參加,學生參加全屬自願性質。
 

(二) 參加人數

 


  • 學校可在2016/17學年內報名參加多於一個交流行程 。

  • 每個行程的報名人數最多為132人(包括120名中學生和12名校內教師)。學校的報名以先到先得的方法處理。

  • 每個學習交流團的成團人數為44人,如學校出團人數不足44人,將安排與其他學校合組團隊出發。

  • 每所學校的師生參加比例為1:10。例如,參加學生人數為86人,隨團教師應為9位。特殊學校須參考教育局《戶外活動指引》附錄X《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童參加戶外活動的教職員/照顧者與學生比例》(路徑:教育局網頁 www.edb.gov.hk 主頁 > 學校行政及管理 > 一般行政 > 有關活動 > 學校活動指引)作適切安排。
 

(三) 團費

 


  • 獲取錄的師生將可獲教育局資助團費的70%,餘下的30%須自行負責。上述費用包括參訪活動、膳食、住宿、交通、以及基本的團體綜合旅遊保險等開支。各行程的團費如下:

備註

對象

團費

參加者繳付費用
(團費的30%)

(一)廣州、東莞歷史文化探索之旅

中四至中六 $ 700元 $ 210元

(二)廣州、東莞創新科技探索之旅

中四至中六 $ 750元 $ 225元

(三)廣州、佛山藝術文化探索之旅

中四至中六 $ 720元 $ 216元

(四)清遠體育及民族文化探索之旅

中四至中六 $ 1,120元 $ 336元

(五)惠州體育及歷史文化探索之旅

中四至中六 $ 1,580元 $ 474元


  • 學校可為每10名提名學生申請1名全額資助,若餘數不足10名學生,也可申請1名全額資助名額,例如:參加學生人數為86名,其中最多可為9名學生申請全額資助。申請全額資助的學生必須是正接受半額或全額學校書簿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並同時沒有就是次活動接受其他資助。如學校需要為更多學生申請全額資助,可於申請表中簡述原因,教育局會跟進處理。
   
  (四) 報名流程
 


  • 請參考本公司網頁內「報名及活動流程」文件。

  • 學校須了解參加者的健康狀況,如有否嚴重疾病記錄或藥物/食物敏感等,並須取得家長的同意。若學生在行程中突然不適,有關資料將有助通知醫療機構以迅速處理有關情況。故此,建議隨團教師備有相關資料。本公司提供「健康申報表」供學校參考或使用,此表格如適用,學校可派發給參加師生填寫,由學校備存。
   
  (五) 付款安排
 


  • 學校須於出發日3個星期前提交參加師生資料,以落實參加者名單。

  • 本公司會在收到學校的參加者名單後,向學校寄出發票收取師生團費。

  • 學校在收到發票後,須於出發日3個星期內繳付團費。繳費方式有兩種:

    匯款
    戶名:青少年海外交流中心
    銀行:恆生銀行
    帳號:385-760202-883
    將匯單電郵至 enrollment@studytour.com.hk,註明學校名稱,行程路線及出發日期。

  • 支票
    支票抬頭寫「青少年海外交流中心」,並在支票背面註明學校名稱,行程路線及發票號碼,郵寄至本公司,信封面註明廣東省中學生內地交流計劃。

  • 本公司會於確認收取學校團費後,向學校發出已蓋上付款印花稅的收據。

  • 如學校於出發前人數有變更或教師要求入住單人房,請儘快通知本公司。

  (六)簡介會
 


  • 根據學校填寫的「簡介會預約表」,本公司將安排代表在指定日期到校,為參加師生舉行出發前簡介會。簡介會內容包括:學習重點、行程、保險安排、惡劣天氣的出團安排以及注意事項等。

  • 簡介會將於出發前1-2個星期內舉行。

 

  (七)學習活動
 


  • 隨團教師須在出發前向學生講解學習交流團的性質、學習內容,以及配合團隊的各項安排。而隨團導師須擔當持平的學習促進者的角色,指導學生探討和了解學習重點,促進學生從多角度思考、探究和討論,以及發展學生的協作、溝通及研習能力。

  • 本公司會於出發日向參加者派發《行程手冊》。

  • 活動資料和相片或會上載至「薪火相傳」國民教育活動系列網上平台 (http://passontorch.org.hk)

  (七)學習活動
 


  • 隨團教師須在出發前向學生講解學習交流團的性質、學習內容,以及配合團隊的各項安排。而隨團導師須擔當持平的學習促進者的角色,指導學生探討和了解學習重點,促進學生從多角度思考、探究和討論,以及發展學生的協作、溝通及研習能力。

  • 本公司會於出發日向參加者派發《行程手冊》。

  • 活動資料和相片或會上載至「薪火相傳」國民教育活動系列網上平台 (http://passontorch.org.hk)

  (八)退團安排
 


  • 若出發前有學生要求退出,學校應立即安排學生替補。若未有學生替補,該名臨時退團學生不會獲發還已交的費用 ,教育局亦可能撤銷對該學生的資助,該學生因而須支付額外的退團費用。只在特殊情況下,如學生患病(須具醫生證明書)或因其他重大事故而不能如期隨團出發,教育局才會考慮不撤銷對該學生的資助。
  (九)問卷調查
 


  • 行程最後一天,所有參加者須填寫「學生問卷」和「教師問卷」,填妥後交給領隊。

  • 行程結束後1星期內,學校須填寫「參加師生人數確認信」,然後郵寄或親自交送至本公司以確認實際資助師生人數。

  (十)綜合旅遊保險
 


  • 本公司已為隨團教師及學生購買團體綜合旅遊保險。保障項目包括:

    1. 醫療保障 (最高保障額為港幣$300,000)
    2. 全球緊急救援服務 (包括撤離及運返)
    3. 意外保障 (最高保障額為港幣$300,000)
    4. 個人責任保障 (最高保障額為港幣$500,000)
    5. 個人財物保障 (最高保障額為港幣$1,000)
    6. 取消行程 (最高保障額為該團團費)

  • 上述綜合旅遊保險的承保範圍只涵蓋參加者的基本需要,學校應提醒隨團教師及學生,可因應個人需要購買額外的個人綜合旅遊保險,以對應突發事件,例如:縮短旅程、行李及個人物品損失等。
  (十一)惡劣天氣下出團安排
 


  • 出發當天,如在集合時間前2小時內,香港天文台發出八號預警/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教育局宣布停課,本公司會儘快與教育局人員協商,之後會儘快通知所有隨團教師,由教師通知每一位學生有關交流活動的安排。同時,本公司亦會派員於集合地點照顧已抵達集合點的師生。

  • 特殊學校:出發當天,如果天文台已發出或預告未來2小時內即將發出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時,教育局宣布全港特殊學校停課,本公司會儘快與教育局人員協商,之後會儘快通知所有隨團教師,由教師通知每一位學生有關交流活動的安排。同時,本公司亦會派員於集合地點照顧已抵達集合點的師生。

  • 如遇參訪地出現惡劣天氣或特發災害,本公司會在出發前以電話通知負責教師有關安排。在學習活動進行期間,如出現特殊天氣狀況(例如:黑色暴雨、颱風等),本公司將安排師生至就近安全地點,並密切注意天氣變化情況。

  • 在交流團取消後,本公司將於2星期內與學校協商再次出發的日期。


  (十二)聯絡資料
 


青少年海外交流中心

聯絡人: 俞小姐
電話: 2156 1158
電郵: enrollment@studytour.com.hk
傳真: 2156 1110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9:30-18:00,星期六9:30-13:00,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地址: 九龍尖沙咀梳士巴利道3號星光行(東翼)1433-33A室
網頁: www.studytour.com.hk/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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