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確認報名程序
1 接納報名後,青少年海外交流中心會向學校發出「接納報名通知書」以確認出團日期及參加人數,以及向學校發出團費【發票】。學校必須於出發前十個工作天或之前,以劃線支票方式繳交總團費。 2. 支票抬頭寫「青少年海外交流中心」,支票背面請註明學校名稱及發票號碼。 3. 如學校有人數的變更,請盡快與青少年海外交流中心林小姐聯絡。
(三) 行程安排及收集參加者資料
學校須於出發前14個工作天或之前將以下文件郵寄或親自交至青少年海外交流中心, 地址︰ 九龍尖沙咀梳士巴利道3號星光行(東翼)1433-33A 1. 「學生報名表」 (正本) 2. 「教師/校長報名表」 (正本) 3. 參加者的身份證及回鄉證副本 4. 「學生全額資助申請信」#(正本)
學校須於出發前14個工作天或之前將「參加學生/教師報名總表」(Excel)電郵至 enrollment@studytour.com.hk。
# 申請全額資助 學校可為每10名提名學生申請1名全額資助。例如︰參加學習團的學生人數為73 名,學校可為8名學生申請全額資助。申請全額資助的學生必須是正接受半額或全額學校書簿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並同時沒有就是次活動接受其他資助,詳見「全額資助申請信」。
1. 青少年海外交流中心會於出發前一星期,把領隊及導遊資料傳送給負責教師。領隊會於出發前2天,透過電話通知負責教 旅遊車號碼。 2. 集合地點:集合地點由學校與承辦機構按學校報名人數協商訂定 3. 集合時間:約早上7時30分 (實際時間將視乎集合地點與深圳灣口岸的距離而定) 4. 解散時間:約下午5時30分至下午6時30分(因應實際交通情況)
1. 學校於出團後從 http://www.studytour.com.hk/sz/04.html 下載「參加師生人數確認信」,並須於完團後一星期內填妥確認信,寄回正本至青少年海外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