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確認報名程序
1 接納報名後,青少年海外交流中心會向學校發出「接納報名通知書」以確認出團日期及參加人數,以及向學校發出團費【發票】。學校必須於出發前五個工作天或之前,以劃線支票方式繳交總團費。 2. 支票抬頭寫「青少年海外交流中心」,支票背面請註明學校名稱及發票號碼。 3. 如學校有人數的變更,請盡快與青少年海外交流中心聯絡。
(三) 行程安排及收集參加者資料
學校須於出發前十四個工作天或之前將以下文件郵寄或親自交至青少年海外交流中心, 地址︰九龍尖沙 咀梳士巴利道3號星光行(東翼)1433-33A 1. 「學生報名表」 (正本) 2. 「教師/校長報名表」 (正本) 3. 參加者的身份證及回鄉證副本 4. 「學生全額資助申請信」#(正本)
學校須於出發前十四個工作天或之前將「參加學生/教師報名總表」(Excel)電郵至 enrollment@studytour.com.hk。
# 申請全額資助 學校可為每10名提名學生申請1名全額資助。申請全額資助的學生必須是正接受半額或全額學校書簿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並同時沒有就是次活動接受其他資助,詳見「全額資助申請信」。
1. 青少年海外交流中心會於出發前一星期,把領隊資料傳送給負責老師。領隊會於出發前1-2天,透過電話與負責老師進行最後確認手續。 2. 集合地點:集合地點由學校與承辦機構按學校報名人數協商訂定 3. 集合時間:約早上7時30分 (因應實際交通情況而定) 4. 解散時間:約下午5時30分至下午6時30分(因應實際交通情況)
1. 青少年海外交流中心會於學校出團後透過傳真向校方發出「參加師生人數確認信」,學校須於收信後一星期內填妥確認信,並交回青少年海外交流中心。